药物流产有后会出现哪些不良反应呢
文章来源:大连北医八医院
药物流产是指用息隐(米非司酮)加米索前列醇药物口服终止早期妊娠。通常药物流产较黄金时间是妊娠小于49天,也就是在停经后一个半月之内。因为这时子宫不太大,妊娠组织不太多,胎儿也小。相对来说,在药物流产较黄金时间内进行药流的其危险性会降低一些。但要留院观察妊娠组织是否排干净,否则流产不当会导致大出血。
1、不全流产:若用药后未见胎囊排出,B超证实宫腔内仅为残留物;阴道会出血过多、出血时间长、血、尿HCG迟迟不能转阴,或次转经出血多等症状时,患者须进行清宫处理。
2、发热,恶心,呕吐,腹泻子中疼痛。若子宫收缩。过强或强直性收缩,应立即停药。
药物流产应用方便,但是大约有20%药物流产的患者,流产后出血时间较长,长可达1—2个月,后还得刮宫(称清宫术),而且增加感染机会,其他不良反应还有一过性的下腹痛、恶心、腹泻等。
1、药物流产只适合停经50天以内怀孕的妇女。
2、用药前必须做B超检查,了解胚囊大小、位置,以帮助确定是否适合做药物流产。
3、严格按医嘱服药。
4、排出组织必须收集好,拿给医生鉴定看胚胎是否完整排出来。
5、流产后可加服活血化淤中药如:产泰口服液,产复康等。
6、流血时间超过10天以上要到医院就诊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