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情况不适合做药物流产
文章来源:大连北医八医院
专家称药物流产又称药流,是指用米非司酮片加米索前列醇药物口服终止早期妊娠。目前常用的药物是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联合应用,前者使子宫蜕膜变性坏死、宫颈软化,后者使子宫兴奋、子宫收缩,促使胚胎排出。
1、年龄在35岁之上,停经超过49天的孕妇不适合做药流,因为此时胎盘形成,胚胎种植较深。
2、如果是子宫畸形或子宫位置是极度倾屈的女性,如果药流不清要手术时会导致手术有一定的难度,也不适宜用药物流产。
3、有慢性疾病或过敏性哮喘史不适合做药流。
4、、患有癫痫、心脏病、青光眼、哮喘、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体质的女性。
5、3个月曾用过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早孕妇女也不适合做药流。
6、心理素质不够强的女性,如非常害怕手术或过往手术中曾经出现过头晕、心慌、出冷汗、面色苍白等症状的妇女。
7、长期服用避孕药或哺乳期的妇女,由于子宫壁薄、质软而脆弱,容易损伤。
8、女性在剖腹产手术1年内或是人工流产半年内又或是有过多次人流史又怀孕者,因子宫未得到快速恢复,手术流产则容易发生损伤及出血等危险。
女性朋友意外怀孕,一定要尽快去医院流产,时间拖得越长,流产风险更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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