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情况下可以做药流
文章来源:大连北医八医院
药流是指在怀孕早期不须手术、而用打针或服药的方法达到人工流产。应用药物使妊娠终止,是近20年来的新发展。目前常用的药物是米非司酮(Ru486)和前列腺素联合应用,前者使子宫蜕膜变性坏死、宫颈软化,后者使子宫收缩,促使胚胎排出。药流简便、有效、无创伤,避免了进宫腔操作可能造成的并发症。目前用于终止8周以内的妊娠。
1、停经在49日以内,确定为宫内妊娠的,年龄在40岁以下而自愿要求结束妊娠的健康妇女。
2、没有慢性疾病或过敏性哮喘病史的人。
3、经过B超检查和尿妊娠试验确诊为阳性者。
4、在近3个月内没有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女性。
药物流产只是避孕失败后的一种补救措施,况且米索前列腺醇可引起胃肠道功能紊乱,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腹痛等症状,还可引起心血管疾病。俗话说“是药三分毒”,因而,药物流产即使实施得再成功,还是会对女性的健康造成损害。
为了保证药物流产的安全,缩短出血时间,药物流产必须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,由专门的医护人员施行。要严格按医嘱服药,绝不可私自买药回家“流产”,流血时间若超地十天以上,应及时到医院就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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